還記得當初來美國,並不是心甘情願的,只是當時信心滿滿的研究所考試失利,在心灰意冷之下,聽從父親的意見,包袱款款出國去,心想,反正兩年唸完就回台灣了。怎麼也沒想到就這麼喜歡上這個地方。

也不是說我就打算在這裏定居或怎樣,只是,這裏生活起來很舒服,四季分明是一個原因,花樣繁多(包括可以看、可以吃的,和可以玩的)是另一個。

有想要待在美國打拚個幾年的這個想法,是來美國第一年之後才有的,其一是因為深深覺得才學了兩年英文,回台灣只要一不用,甚至一少用,就會忘光光,那我家人縮衣節食供我出國唸書,那麼辛苦,何苦呢? 再加上,比較現實面的原因,是希望在美國磨練個一陣子,回台灣後看能不能身價三級跳…

為什麼會寫到這些東西呢? 這些和標題又有什麼關係呢? 其實是因為我正在寫Internship paper,由於已經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沒有寫paper了,進度就有如蝸牛在散步般的緩慢。

真的是不常用,就會忘記啊~~~
(此篇純粹是paper寫不出來的無意義抱怨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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