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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萬聖節,也是我上班的第四天。每天最早到公司的Frank為了佈置準備萬聖節,請假一天。

記取沒人早到公司上班的教訓,今天特地晚出門,到公司8:15,不早也不晚,很滿意,卻發現公司大門竟然還沒開,一邊後悔應該更晚出門,一邊想著反正人都到了,拿起公司昨天才給的鑰匙開門進去。就在此時此刻,警鈴大作。糟! 第二扇門要輸入密碼…可是…公司沒有人告訴我密碼是什麼啊~啊~啊~~~。

警鈴愈來愈大聲,最後就變成像是消防車的聲音,擔心著會不會等會兒警察會出現,然後不由分說地就戴上手銬,說“你可以保持沉默,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,都會成為呈堂證供”,然後把我抓去關。說時遲那時快,Frank出現了,他說是他忘了東西在公司,過來拿一下。在解救了我,並聽了事情發生的經過,他大概足足笑了一分鐘。大約過了半個小時,公司的人陸陸續續到了,他就一個一個地說故事,全公司的人都在笑。還在想說,還好,沒事了,結果警察這時出現了。做了筆錄,問了我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和出生年月日。

每個人都在安慰我,說公司幾乎每個人都曾因為沒有及時輸入密碼而被警察做筆錄,說且沒有給我密碼,是公司的錯,錯不在我,要我別放在心上。但是,沒有人在上班才四天就發生這種事吧,我可是真的被嚇到了。 全部人又哄堂大笑了一分鐘… T_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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