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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和Alex、Oliver、Andrew…去信義新光A11二樓的G&B聚餐,當天晚上就說好星期六晚上Sunny和Stan大哥要出席,本來想星期六要乖乖看書的,可是Stan大哥難得回台北,所以我一定到。

G&B的東西就像是Friday's+金色三麥,那邊的啤酒喝了一些,完全不會酒疹讓我很開心,不過這不是此篇的重點。

星期六約在太和殿,是一種平常我們固定班底不會去的地方,不過此行都是些董字輩的長官,或是頗為資深(高階)的傢伙,對他們來說,那應該只是差不多符合身份地位的地方,心裏已經有了會花很多錢的打算。哈哈當然是開玩笑的,這些同事全是些超nice的人,選太和殿應該只是那邊地點還不算,東西又好吃的關係啦。當然因為反正我沒吃過,去試試也好。

午睡起來,可以再讀點書,不過頂多一個小時,然後就得出門了,想了想,問了Alex他人在哪裏,哦在逛街啊,那我也想逛一下,所以我跟他先在A9碰面。要去紐約紐約喝咖啡的路上,依靜打電話來,背景有佩紋的聲音,這兩個人湊在一起是發生什麼事,沒想到她們是去看完肚皮舞的表演之後,也那麼剛好在同一區逛街的時候打來的。她們問清楚了我會在紐約紐約,還安排了"好巧哦"的不期而遇,害我對於把Alex嚇到,覺得很過意不去。咖啡是Alex請客,讓我很手足無措,因為我習慣了各付各的,什麼時候能回請他呢? Alex說,等我拿到兩位數的股票的時候再說吧 (是下輩子嗎?)。不過還是謝謝他的咖啡啦~~~

太和殿的東西還不錯吃,最值得稱讚的應該是服務。大家都很客氣,這次肉只點了三盤超級少,我記得之前CCL聚餐去十九香,那時候肉一盤一盤叫沒停過,可能大家為了健康檢查表上少些紅字,不敢太放肆吧XD。

此次Sunny的老婆和Andrew的老婆都有出席,算是非常難得,Stan大哥原來已經搬回來台北了,現在正在積極尋找下一個發展的地點,所以要辦pa或是要約出來,都很方便了喔。

我們在店門外開始照相的時候,服務生還特地跑出來問有沒有需要幫我們拍耶,真是揪感心。火紅的招牌造成的光線,根本不用妮可開美肌功能,大家的臉都很完美的感覺,而且Stan大哥還白泡泡幼咪咪,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在屏東有曬黑嚕嚕的感覺。

此次還有另外一個爆點,那就是我第一次把假睫毛貼成功!! 完全不像我!!!! 眼睛從來沒那麼大顆過,連妮可和Stan大哥剛走進餐廳的時候都沒認出來。不過幸好大家都是好同事,我在公司黑框眼鏡不上粧的邋遢樣,他們已經很常看到了,此次特殊的大眼眼粧,應該就不致構成欺騙啦~~~~~~~

不像我不像我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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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開心就好啦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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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ncy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