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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紐約工作這幾年,常常覺得說不定美國人的家庭觀比台灣人更重。


想請假休假,只要說是家裏因素,沒有人會廢話。請病假可以不是自己生病,而是"家裏的一個人" (family member),還不一定要是爸爸媽媽子女兄弟姊妹哦。還是說要早退或晚到,family reason,則沒問題,也不會在時間表上記你一筆,到時候從薪水裏扣錢;想要在公司最忙的日子裏休假? 真的要休? 非休不可? family reason,就准了。要離職也是同理,說什麼薪水少工作內容不好主管爛或是被挖角,還不如就說一句,family reason,想要搬去某某地方和家人/親家/親戚住,或是想多花點時間陪陪家人…之類的,保証沒有任何刁難,good luck, and wish you the best。


哦,是的,所以我為了免老闆的廢話,即使對於工作有不滿,還是冒出了這句,family reason 想家想父母 (不可以說想朋友),想回到家庭的懷抱,真的沒可能多待個幾個月或一年,行,那就做到 9/30 最後一天,接下來的,就 wish you the best。


到底是誰說美國人家庭觀念不重的??


還有我是真的辭職了,一個晚上加一個下午,行李都已經打包好了6大箱,打算下星期就叫海運公司來搬了。


接下來,就要回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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