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台灣就不像在紐約工作那般自由,於是在撐了一年半之後,破斧沉舟假就給它請下去,硬逼著自己把工作放下。這次,是我第一次到日本旅遊,目的地是東京。


為什麼選東京? 因為哈利在東京。以前到完全沒去過、沒有認識任何人的地方,我總是做足了所有的Study; 景點、背景/story、transportation、排schedule…,但是在現在這個工作崗位上,根本是不可能有充足的時間作安排,因此我耍了一個大白爛,去有認識的人居住的外國城市,我只需要做一些些的research,其他的,就隨興之所至,讓別人take the lead。


原本真的只打算自己去闖的,這一輩子從未獨自旅行過,因為不想要那種無法立即與身旁的人分享發現新感動的喜悅的感覺,然後Joanna、愛薇加入了,變成我們3個女生跑去打擾哈利。愛薇去過東京好幾次,雖然此次我們除少部份行程一起之外,愛薇會一個人去跑些非"第一次"觀光客走的行程。


東京第一天早上睡到自然醒,是東京的9點(台灣的8點),先去最重要的行程之一: 明治神宮,愛薇口中的,御守長的不怎麼好看,但真的比較靈(尤其是戀愛御守)。早上10點的明治神宮,在萬里無雲的完美藍天下,濃密的樹蔭間灑下柔和的陽光、檜木的香味瀰漫在空氣中,踩著碎石子步道沙沙作響,雖還不至於讓我感受到莊嚴肅穆,但那種心靈的平靜,我是用一種雀躍的情緒來表達。照著木牌上的指示,勺一瓢水先沖過左手、再右手、最後用左手掬著水漱了口,才進去主殿。好幾對新人在神宮舉行結婚儀式,正統而古老的服飾,華麗都在細節裏。當時真希望自己知道日文的恭喜要怎麼講。在祁願箱面前站好,拿著跟日本人比手劃腳換來的5元(據說跟"有緣"還是什麼的相近音),投了一枚硬幣,拍掌2次(接來來應該要行鞠躬禮的但是我忘掉了),在心中默念要求的事,然後再拍掌一次結束。還來不及感動太久,就要先趕回新宿,因為哈利要帶我們去吃超好吃的炸豬排。


在新宿車站新南口旁邊的大葉高島屋裏面,像看日劇一樣坐在外面排隊等。和我在美國吃的日式炸豬排味道很像,同樣也是給一砵白芝麻要自己磨碎再加豬排醬汁,疊成山的甘甜高麗菜絲、嚇死人的3公分厚豬排,可是這裏還有加分題,味噌湯裏除了魚肉之外,居然還有蒟蒻和山藥,米飯像是泰國菜那樣附上了一小鍋,不是純白飯而是另外加了像胚芽米那樣的東西,吃起來多了分香氣。醃漬的醬菜味道多樣,一點點都足以配上一大碗白飯。


下午再回到原宿,去所謂像是台灣西門町+五分埔的竹下通,因為是星期六,所以整街都是年輕男女(+觀光客, of course),花樣雖多,但是每家都差不多,材質也差強人意,有幾家的式樣和品質不錯,可惜折扣不大,捨不得買下手。隨意走走居然也就走到了表參道,再往涉谷去台隆手創館,總共7層樓好大逛不完,什麼都想買回家,最後還是買了娘想要的東西,結束。至此Joanna已經逛到腳軟,我也很累可是還有很多地方沒走到,但也不得不承認,該是吃晚餐坐下來的時候了。回來新宿找到和利說的拉麵店,還要先投投幣機買餐票才行,然後勾選想要的麵的硬度、湯的鹹度、豬油脂的多寡(代表湯的油膩程度),要不要辣、要多辣、要不要蔥…。我們選的是750元,可以任選4種配料的,所以我選了半熟蛋、筍乾、叉燒肉、和海苔,幸好密得選湯頭的鹹淡,不然那個regular真是嚇死人的鹹。


新宿的街頭表讓我嚇到,一團穿著Nana風+視覺系搖滾的年輕人,主唱還頂著彩虹色的頭髮站在面對人潮的正中央,4、5個團員面對著主唱圍成馬蹄型,主唱嘶喊著不低沉也不高亢但是非常吵啞尖銳還走音(也許是故意的?),然後,全體一起,甩頭!!超級搖滾地超級用力地甩,可以1分鐘不停耶我的媽啊,很想問候一下他們的頸椎好不好。其中一個團員是男的,活脫脫是日本漫畫搖滾紙片人,大概只有20吋吧,很想叫他多吃一點好好保重自己XD。


今天,還感覺自己在台北街頭,像是一般的週末一樣,逛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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